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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3-02-20        浏览次数:27        返回列表
前言: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
2023年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申报指南

导读:2023年出口智利办理FTA原产地证FORM F,可以享受进口清关零关税待遇。我司可代理签发,一个工作日出正本。

一、事项名称


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签证申请。




二、2023年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办理(申请)材料


1.  产地证盖章申请书


2.  商业发票


3.  原证书副本或原证书及申请重发情况说明


4.  原证书


5.  签证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2023年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办理流程:


(一)登录申请网站。

登录申请网站。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点击“税费业务”模块,在“原产地管理”项下点击“更多”,在新弹出的窗口中点击“原产地证书签发”。


(二)填写申请信息。

进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后,点击“新建证书”菜单,选择要申请的原产地证书,录入“基本信息”和“货物信息”后,点击“申报”按钮。其中,带有黄色底纹的字段为必填项,不填写无法完成申报。


(三)接收审核回执。

点击“证书查询”界面查看单据状态,查看海关审核回执。提交的申请信息经审核无误的,系统提示审核成功。提交的申请信息经审核有误的,系统会将错误信息反馈给企业,企业需根据情况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四)打印。

在“查询结果列表”中勾选一条记录,点击界面中“打印”按钮。可选择打印申请书、打印发票、打印认证凭条。


(五)自助打印。

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自行打印海关审核通过的版式化原产地证书。




四、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填写说明


  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证书共有十三栏。证书识别代码:P。各栏的填写方法如下:


  第1栏: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国别


  填制要求同FORM A


  第二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



  第三栏: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国家


  如果证书上的货物生产商不止一个时,所有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包括国家)须全部列明。如果出口人或生产商希望对该信息保密时,也可接受在该栏注明“应要求向海关提供”(Available to Customs upon request)。如果生产商与出口商相同时,该栏只须填写“相同”(SAME)。


  第四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已知)


  例如:离港日期(Departure Date):10 May, 2008


  运输工具号(Vessel/Flight/Train/Vehicle No.):KMCT ULSA V. 406S


  装运口岸(Port of loading):ALASHANKOU, CHINA


  卸货口岸(Port of discharge):KARACHI, PAKISTAN


  第五栏:由进口成员方的海关当局在该栏简要说明根据协定是否给予优惠待遇。申请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第六栏:项目编号


  在收货人、运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则可按不同品种分列“1”、“2”、“3”...。


  第七栏:唛头及包装编号,包装数量及种类,商品说明及HS编码


  应按实际货物及发票上的唛头, 填写完整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包装;唛头中处于同一行的内容不要换行打印。


  第八栏:原产地标准


  1.完全原产的,填写“P”;


  2.含有进口成分,但符合原产地标准, 填写如下:


  a.非原产于中国、巴基斯坦或无法确定原产地的原材料不超过出口产品离岸价的60%时,填写单一国家成份或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累计成份(自贸区成分)占产品离岸价的百分比,如:40%。


  b.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填写:PSR。


  第九栏: 毛重或其他数量及价格(FOB)



  第十栏:发票号及日期


  填制要求同FORM A。


  第十一栏:备注


  国外信用证有时要求填写合同、信用证号码等,可在此栏注明,例如:L/C:2846905067640465


  第十二栏:出口商声明


  生产国的横线上应填上“CHINA”。进口国横线上的国名应填写“PAKISTAN”。


  申请单位的申报员应在此栏签字, 加盖已备案的企业中英文名称签证章, 填上申报地点、时间,印章应清晰。


  注意:申报日期不要填法定休息日, 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 一般也不要迟于提单日期。中巴证书应在货物出口前、出口时或出口后15天内签发。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在货物装运之日起一年内补发。证书正本和所有副本上盖章签字时避免覆盖进口国名称、原产国名称、申报地址和申报时间。更改证申报日期与原证一致。


  第十三栏:签证当局证明


  此栏填打签证地址和日期,一般情况下与出口商申报日期、地址一致,签证机构授权签证人员在此栏手签, 并加盖签证当局印章。


  注意:签证当局在证书正本和2个副本均需加盖印章。如属补发证书,应在此栏注明“补发”(ISSUED RETROACTIVELY)。如属重发证书,还应在此栏加打“CERTIFIED TRUE COPY”,并注明原证正本的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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